(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通知提前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03人,代表股份571,017,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419%。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自有暂时性闲置生产储备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