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38号。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经核查,纳思达最近三年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未发现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2024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2023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报告仅供纳思达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廖慕桃、蒋洁纯,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