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遇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可现场召开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工作人员记录。董事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