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强化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职能,确保战略目标实现和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指导和评估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监督风险管理有效运行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集。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期。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或文档传签等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记名投票、通讯表决等,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