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442.6982万元,营业期限自2007年5月15日至2057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214426982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