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部分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有方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部分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部分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5月25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

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4.63万元,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85%。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名激励对象和可归属的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及以上级别,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均为100%。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11.475万股;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为8名,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93.4575万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2.0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6.49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回购注销价格为11.20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22.68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有方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