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确保召集、召开、决议程序合法,保障股东权益。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等有权参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披露等内容,确保会议透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