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分别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和两个月内披露。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激励等。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流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变化,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进行澄清。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