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