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相同。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工作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项目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工作组评审后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工作组负责人可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专家列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