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9日15:00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377,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8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1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等11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仅有2,500股弃权,无反对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