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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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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1,371,175股,即284,308,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

公司先后两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1,911,175股,其中540,000股用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过户。根据相关规定,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申请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具体除权除息方案中,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1.2938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1.3元/股。根据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分别为125.7862元/股和125.78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

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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