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昌红医疗科技大厦12楼会议室,由董事长李焕昌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名,代表股份230,995,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8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