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化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意见书确认公司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经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至21日、2022年2月24日、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8日、2023年6月25日、2024年6月21日和2025年3月25日的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未能达到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回购注销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539.0824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446人,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71,700,357股减少至1,466,309,533股。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5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还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