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管。未经董事会授权,其他董事、高管不得对外发布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公司及其高管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至少10年。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