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和证券部分别负责提供资料和协助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与议题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