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德师报(函)字(25)第Q00715号。事务所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及公司提供的说明,事务所进行了以下核查:
1、获取公司相关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变更的情况说明,了解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重新评估的情况,记录变更原因及依据,以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2、获取延长使用年限的机器设备明细,抽取样本现场观察使用情况,与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访谈,了解设备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实际使用状况,结合运行状态分析预计使用寿命合理性; 3、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查阅其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披露,并与公司2025年1月1日起适用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对比分析。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公允反映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相关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同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息,公司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