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德盟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德盟律师事务所接受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通知,宣布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现场设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同时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9家股东,持股568,680,231股,占总股本29.6858%;网络投票股东448人,持股15,597,273股,占总股本0.814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银行融资计划在内的八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公布。黑龙江德盟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