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电网络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于4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西安曲江新区曲江首座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4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8,471,416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考核与薪酬情况》《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