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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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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袁静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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