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由董事高芳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52,862,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3,098,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67%。会议还出席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