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5月))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不得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管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