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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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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共有280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388,534,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37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为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及购货合同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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