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使用)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新奥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且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公司财务与创值运营群负责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需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被担保人需提前30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公司将在实地调查后提出初步意见。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担保的,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采用书面形式,并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程序。担保合同应包括债权人、债务人、担保方式、期限等内容。
公司财务与创值运营群负责担保事项的统一登记备案,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手续。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因担保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