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由董事会批准设立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变更用途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首席执行官受托全面管理,总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需及时公告并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接受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