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元琛科技”)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期限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元证券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
报告书中,国元证券承诺保荐总结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国元证券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元琛科技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最终完成保荐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国元证券督导元琛科技规范运作,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导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并报送相关文件。
2024年8月,原保荐代表人詹凌颖因退休不再负责该项目,由张铭接替。元琛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规范运作并及时提供所需文件。证券服务机构也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及时出具相关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元琛科技存在募集资金转出到非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形,但已整改并将资金偿还至原账户。保荐机构认为,元琛科技已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