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通知,因公司将于2025年5月22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锦隆能源将相应调整其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锦隆能源于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7日发行两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一期发行11.5亿元,二期发行8.5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刊登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663,800股后的4,611,221,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2,244,323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换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调整:派送现金股利:P1=P0-D。根据上述约定,“24锦隆EB01”和“24锦隆EB02”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起由9.8元/股调整为9.6元/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