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洋科技2024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叶利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877,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59%。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此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