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管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