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条件。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监督及评估审计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
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及要求、初步审查、资质审查与评价、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签订协议。选聘有效年限最长为8年,续聘无需重复选聘工作。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应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变动等情况保持高度关注。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