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联创股份分两次收购上海鏊投100%股权。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虚增金额及比例较大,影响多个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联创股份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李洪国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且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副董事长邵秀英被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