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ST联创: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联创股份分两次收购上海鏊投100%股权。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虚增金额及比例较大,影响多个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联创股份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李洪国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且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副董事长邵秀英被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联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