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多家报纸上发布,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召开,由董事渠建平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5,934,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677%。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议案。其中第7、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