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辰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批准。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运作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还负责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证券和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后两日内公告,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