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等步骤。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