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受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32,498,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046%。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和《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内的多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