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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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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受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集美区召开,由副董事长吴东主持。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共43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101,440,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40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已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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