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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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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上官文龙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股份44,446,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0201%。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并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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