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律师事务所审查了相关文件并现场见证了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14:30在北京朝阳区博大路20号院金辉时八区10号楼精进电动115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有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特别表决权股东持有696,775,220股,占公司表决权57.2384%,普通股股东持有160,191,529股,占13.1593%。
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及《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