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软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683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其中,中小投资者17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495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普通股合计同意46093554股,占比85.8614%,反对7366631股,占比13.7223%,弃权223449股,占比0.4163%;中小投资者同意45905393股,占比85.8117%,反对7366631股,占比13.7705%,弃权223449股,占比0.417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