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力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46,754,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1%;网络投票股东共计176名,代表股份19,405,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监票、验票和计票过程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