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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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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点在上海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补独立董事、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等11项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持股71,689,004股,网络投票股东97名,代表股份2,343,873股。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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