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5-027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张旅集团、大庸古城,并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涉及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已被张家界中院受理,尚未开庭。
涉案金额为385,777,004.64元。原告请求确认其对大庸古城享有385,777,004.64元破产债权,其中324,471,517.10元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求张旅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上海市政总院对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235,363,742.75元承担连带责任。大庸古城被裁定受理重整,张旅集团启动预重整。湖南建工集团申报破产债权530,071,221.50元,大庸古城管理人确认144,294,216.86元,未确认385,777,004.64元。
截至公告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