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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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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五月修订。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由合肥瑞纳表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674200463H。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17,400.00元,住所位于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用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每股面值相等,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按时缴纳股金等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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