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737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远大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等议案。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