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该激励计划经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包括2024年4月24日、5月7日、5月29日和2025年5月15日的会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授予价格由20.17元/股调整为19.95元/股,并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5月15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1万股限制性股票。
调整原因是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每10股派发2.20元现金红利。预留授予对象包括董事汤东华、财务负责人常培沛和其他两名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还需根据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