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一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列入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
监事会确认,列入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5月15日,并以19.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