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广庆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6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内的多项议案。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