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进行了审查。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提前二十日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9号举行,由董事长王升杨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5,551,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99%。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等议案。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