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2025)泰律意字(东材科技)第1号。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公司101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3人,代表股份327,601,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68%。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包括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购买责任险、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计、2024年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变更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等。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