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董事长袁剑敏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人,代表股份91,830,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8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5和议案7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